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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大明契约论(2 / 7)

一个嚣张跋扈的友邦使者,那也只能以礼相待,所以就算手中有弩,也不能真就朝他射过去。但这与怯懦无关,绝对不是怯懦,事实上这件事传到扬州就已经变成那个士子恪守礼节,所以宁可退让来顾全大局。

不就是话语权嘛!

在京城的确无数双眼睛看着,出了京城还不是文人们的嘴?

至于市井流言……

那当然就是市井流言了。

总之当日发生的情况,就是翰林院几位编修,修撰们带着国子监和京城的一些士子,到登闻鼓院击鼓,向陛下检举两本妖书及其出版者大夏国使者杨丰。

得知消息的杨丰指使其义女当街殴打士子,被众士子们痛斥之后恼羞成怒竟然拔枪相向。

士子们顾全大局没跟他一般见识。

但这种恶行令人发指,而且他还信口雌黄,说现在的儒生祖上都是和留梦炎一路货色,还说圣贤书教出的都是秦桧杜充之流……

丧心病狂啊!

这谁能忍?

祸不及家人!..??m

你这都连大家祖宗也不放过了!

刨祖坟啊!

什么我们都是跪胡元的?这天下有哪个祖上不是跪胡元活下来?

“这可真不一样,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作为食利者享受了权利,那就要承担义务,宋朝的儒生可谓享尽了各种优待,那么他们就有义务为赵家尽忠守节。庶民得到了什么,他们不但什么也没得到,反而每年要交沉重的赋税以供养赵家和文臣武将,他们没有保卫赵家的义务,因为赵家是靠他们养活的。相反赵家和食利的文臣武将们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安全,结果不但不能保护他们,反而让他们被异族屠戮,那么赵家已经没有资格再享受他们的供养。

他们也不需要为赵家尽忠。

就像一份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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