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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血案(1 / 5)

就在张冲这边整军备武的时候,一则来自营县关羽的军报送到了奉高署衙,但写的确并不是军事,而是一起杀民的刑事。这事显然很重要,不然关羽也不会以军报加急送来。

事情是这样的,关羽自去年中打下赢县就留在了那署理地方,一方面维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在赢汶河两岸实行分田和建立集体农庄。关羽对这事的处理也和张冲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一样,都是先试点,再铺开。

但这次一铺开就出了事,事情的起因就是霍氏壁里户郭四之死桉。

郭氏壁在赢汶水西桉的一个小坞壁,距赢县不过十里,有户五十,口四百三十六。此坞是一个郭、王、张、孟四姓氏家族组成的坞壁,其中郭氏、王氏都是此壁世居户,而张、孟两家是外迁之族。郭、王虽然是本地土族,但这壁最大的豪强却是孟家,他们家在赢县经营药材,和泰山山寮有点关系,就靠着卖些山里的药起的家。

这次关羽的分田进行到了郭氏壁,县里专门派了一个分田组到了这里,正组织分田,就因为此壁的一个叫郭四的人之死,而陷入了僵局。

这是关羽在初步调查后拟的奏报,上面说这事是郭氏壁土豪与分田组的组头勾结,害死了黔首郭四。是孟氏土豪以美人计勾结诱惑分田组组头张清,将坚决要举报孟氏的郭四给用石头砸死了。

当时血桉一发生,关羽说赢县长文禹就去郭氏壁调查了。

文禹是是奉高文氏的,当时随胡母家一起反正的四个家族之一。后来做了奉高太守的蔡邕就举了文氏族人文禹去赢县辅左关羽牧民。

文禹到地了解各方情况,认为此事分田组头张清是抓住了黔首中的恶坏,处理并无失当之处,只将张清掉回了县署,离开了分田组。

文禹这事做的很容易遭人口舌,因为这个张清是大桑里张氏人,虽然不是渠魁张冲的老弟兄出身,但七里八拐的也算是亲戚,所以文禹很有包庇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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