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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外务专员 下(1 / 4)

如果按照陈恭波的说法,等于就是傅箫安时期市政府的外交秘书,专门负责和各国驻沪领事馆、租界工部局等机构打交道。

这个职务对他来说就是个鸡肋,工作开展全依赖于市长的信任程度,权力来自对市长本人的影响力,而不是职务自身有多少附加值。

“我准备成立一个市政府对外事务联络办公室,凡是下属各局、各县各区政府,与外国有牵连的事情,上报市政府的时候都由外务办来处理,外务专员等于市政府的副秘书长,进入简任官的序列。”

“外务办代表市长,负责市政府与沪市军警宪特的沟通,所有的情报机构和军事机构,也包括警察局和特工总部,都是你的工作范围。”陈恭波似乎不知道他的想法。

外务专员的职权很笼统,可以说实质性的权力没有,无非就是协调。但陈明翔却发现实际操作的时候,含金量非常高,虽然重大事务还得请陈恭波批示,可自主操作的空间非常大。

这不是指的油水问题,捞钱有点困难,而是以这样的身份,他就可以正大光明接触日军的情报机构,方便自己收集情报,而且在表面上,他是不得不和这些情报机构打交道,工作需要嘛!

刚才陈恭波说简任官,这指的是民国时期的官员等级,分为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四等。

以目前的官职架构,像是行政院长、各部部长、高官和京沪杭市长这类的高官,属于特任官。

各部的次长就是副部长、司长、省厅的厅长、地市的市长、京沪杭政府的秘书长等,属于简任官,这两种是需要经金陵政府主席批准任命的。

而各部的部长秘书、科处的处长和科长、区长县长和地市公署主任等职务,属于荐任官,需要报金陵政府批准,剩余的底层职务,则是属于委任官,只需要直属长官批准即可。

这种等级似乎对陈明翔没有多大意义,给他个特任官又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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