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鬼眼讼师> 第四百二十三章 拐卖儿童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百二十三章 拐卖儿童(1 / 3)

覃洁夹起一快红烧排骨放到小年碗里,接着说道:“我觉得那名被家人抛弃卖给医闹团伙的女婴是最惨的,而且我们把这个投毒线索移送给人间司法机关,他们也不一定能找到女婴奶奶故意将变质米粉打成迷糊给女婴喝的确凿证据,毕竟不是直接投致命的毒药杀人,一句意外就可以圆过去。”

我说道:“是的,哪怕有口供,没有证据予以佐证,就投毒来说,司法机关也拿这个女婴的奶奶没有办法。可是你们别忘了她还有拐卖儿童罪这个罪名可以处理。”

唐瑜嫣说道:“唉,投毒杀人和贩卖人口罪名可差别很多。在古代,学堂之上无罗裙,弃婴塔里无男骨,没想到到了21世纪,还有这种耸人听闻的残害女婴事件。”

韦锦低下头黯然说道:“我小的时候生活的那个年代,重男轻女思想更甚,我也是差点没有资格去念书,甚至我奶奶还要给我裹小脚。好在我的母亲十分开明,坚决不给我裹小脚,坚持送我去读了私塾,才有了我今天的地位和成就。”

我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是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关于妇女的就先不说了,(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覃洁眼前一亮,说道:“有死刑!所以这个恶毒的奶奶还是可以受到法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