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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五章 帝国雄心(2 / 7)

带领的是十六个驼城,他爹帮脱脱迷失打败也迪该也仅仅用了五个。诺盖草原上一个个驼城结阵向前,这东西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保持结阵移动,一头头驮着速射炮和弹药物资的骆驼,保持着最大限度完整的四方阵型,在中间骑马的士兵驱赶中以每天近百里的速度移动。一旦遭遇敌人立刻以它们刻在基因里的对抗风沙本能,迅速就地卧倒然后变成一座城堡,而它们需要对抗的游牧骑兵也很难伤害它们……

无非弓箭而已。

这些骆驼身上都背负着各种乱七八糟,而且皮糙肉厚,体型还大,挨几支流矢根本不当回事。

至于近距离的射杀……

那些游牧骑兵先有能力顶着喷射霰弹的速射炮冲到近距离再说吧。

十六座驼城再加上随行的骠骑,这个就是类似匈牙利骠骑,快马弯刀带着短铳和弓箭,专门为驼城扫清周围的袭扰,或者敌人溃败后扩大战果。

甲骑,这个就是具装骑兵,虽然数量不多,但却是战场上最可怕的力量。

现在的明军驼城骑兵已经是真正完善的编制体系,实际上已经形成旅级作战单位。

也就是以一个或者几个驼城为核心,加上骠骑和甲骑,然后还有炮兵,包括臼炮,野战炮,由一个大将指挥,在西域的几个卫都是这样,一个卫就是一个旅级的战兵加上辅兵。

而且不同于原本历史上进入火器化之后明军对铠甲的要求降低,现在反而全都在追求板甲化,至于原因当然很简单,他们现在出去基本上就是用火器碾压敌人,而他们的敌人还是冷兵器为主,那当然要尽量板甲化。

毕竟听着身上铠甲弹开敌人的箭,然后用火炮轰击敌人的感觉还是很好。

不过朱高煦没有直接向别儿哥萨莱,只是带着明军在乌拉尔河和里海沿岸进行扫荡,他作为一个将领是合格的,毕竟原本历史上也是他爹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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