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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1 / 6)

云南是个出古城的地方。

自打丽江走红、大理行俏之后,方圆左近,能抬出来开发成古城的去处,都一一妆成登场,因着各有特色,居然也逐个打出了名号,老话叫“站稳了山头”,新一点的说法是“抓住了旅游市场”、“稳定了客流”。

客流带旺了两个基础行当,一曰餐馆,二曰客栈。

毛哥客栈,就是某个古城里,众多客栈中的佼佼者。

***

算起来,毛哥在古城开客栈,也有五六年了。

早先,他是在甘南开青旅的,后来嫌那儿冬天太冷、旺季不长、攒足了劲一年下来也拢不到几个钱,一气之下卷铺盖拔营来了古城。

也阖该这古城旺他,客栈一起,那是风风火火、三年回本,然后呈上升曲线,一路长红……

红到今天,照旧热热闹闹,走势看好。

客栈分前后进,后进住人,前半部分改作酒吧,酒吧如果只供人喝酒,那就泯然众人,啊不,泯然众吧了,所以毛哥绞尽脑汁,要让酒吧别具特色——他隔三差五就要抛出个主题,比如讲鬼故事、玩杀人游戏什么的,邀到店的客人一并参与,嘻哈一场,宾主尽欢。

这一晚的主题是,我的神奇朋友。

大家都很踊跃,你方语罢我登场,但后半程有人偷换概念,“神奇”变成了“极品”,场子遂成吐槽大会。

有人爆料自己的朋友爱撕脚皮,但不全撕掉,非让那皮支棱在脚底,皮撕得多了,乍看上去,如同脚踩瓣瓣莲花……

这比喻,莲花听了想变倭瓜。

还有人牢骚说朋友爱收集身上的汗灰,搓啊搓的搓成了灰条,珍而重之收在玻璃瓶里,单等积满了捏个袖珍版的自己……

毛哥先还积极参与,后来就只剩了干瞪老眼听的份儿,边听边阵阵恶寒,心说自己真是老了,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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