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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真不是养贼(2 / 5)

少的本意并不在此,重点在接下来的这句话:“佛郎机人在山东卸了几门火炮,提举大人有没有兴趣?价钱么……好商量。”

一直以来,欧洲人和大明朝的贸易都局限于东南沿海一带,其实这根本就是一个误区。早在万历初年,欧洲和明朝的贸易范围就已经变得很大了。尤其是在航海争霸的过程当中,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人的激烈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因为东南沿海是葡萄牙人的“势力范围”,他们手中又捏着朝廷承认的正式“许可证”,在闽、粤一带谁也争不过葡萄牙人。于是乎,以荷兰人为代表的半海盗半商队团伙就开始北上了。

先是在浙江沿海,后来又到了山东登、莱一带,大有后来者居上的势头。

因为没有大明朝廷颁发的“贸易勘合”,所以这种海外贸易只能以黑市的方式进行,还要时时刻刻提防官军的打击,根本就不能公开进行。

或许是因为有着形同的基因的缘故吧,远在山、陕一带的晋商通过京城的掮客(其中主要是一些官员)和他们搭上了关系……

在这种贸易关系中,晋商主要充当了货源组织者的角色,主要是帮助荷兰人收集一些漆、瓷、皮等经过初步加工的商品,从中抽取一部分佣金,算是个“三道贩子”吧。

荷兰人当然不会蠢到直接支付金银之类的硬通货,而是用他们的货物抵这部分佣金。除了一些正常的商品之外,还留下了几门火炮。

以晋商的人脉之广根基之深,连大明朝工部新造的制式火炮都能卖给后金,这样的几门火炮当然不在话下。

但这笔买卖却弄砸了。

隆丰号通过种种手段,走口外的那条“东方贸易线路”,很顺利的把火炮贩运到了辽东,准备卖给满洲八旗。

这个时候的满洲人,最忌惮明军的火器,尤其是重型火炮曾让他们吃了很大的亏,非常急切的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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