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ysl盟主了,直接十万打赏。杨盟主豪爽,我也不能小器,加十更吧。今天先加一章,其它的后面还,本来今天是四更的,现在特意再更一章,原来欠十三,现在还欠三十二了。
亩税一斗二升粮,李超觉得这个税率并不算高,以河套塞上江南的肥沃,这大概相当于三十税一。
三十税一,很轻了已经。那些豪强动不动占地千亩数千亩,如果按照唐朝的租庸调税法,一个成丁一年纳粮不过两石,一个大家族如果以十个成丁算,他们一年不过纳粮二十石。若是五个成丁算,其实一年才纳十石粟,哪怕加上其它要纳的丝麻这些,交的税也是相当的少的。
按人丁纳粮,而不是按占有的田地多少纳粮,这就是租庸制的核心,也是一个最大的缺点。毕竟一丁纳两石粟一年,看似纳的租不多,但这得是在每丁能均田一百亩的基础上的。
若真能均到一百亩,那么一亩地的租只有两升。这比李超的那个一亩一斗二还要少,只有六分之一。
但哪怕大唐就算真的只有一千五百万人口,按一丁百亩这个数字来均田,也是非常庞大的一个数字的。大唐根本没法真的如此均田,多数情况下,都不能实授,尤其是在狭乡,授个二三十亩,甚至十亩八亩的都有,有些甚至根本无地可授。
口分田就算能回收,那也是得等人死后才收的。
正因如此,以均田制为核心的租庸调税法,就漏洞极大了。这种税制,特别是对于那些地主豪强们最好,他们哪怕拥有田地千顷,其实也只是跟普通百姓一样纳税。
就算有义仓、社仓这样的变相地税,从地主豪强们手里多收点粮上去,可他们其实依然承担着很少的税。
这与税制的根本是违背的。拥有一千亩地的人,怎么能跟拥有一百亩地的人纳一样的税呢?甚至拥有万亩税的人和没有田地的人,也是一样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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