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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节 赎买(下)(1 / 5)

禁止人口买卖在建昌众人看来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尤其是妇女,如果没有儿子,寡妇的所有权都会落到宗族手中,到时候宗族就是把她卖给过路的商贩都是完全合法的;至于父母出卖子女、主人出卖奴仆更是天经地义。因此听到贺道宁的话后,建昌人脸上都露出怀疑之色,这不但违反了习惯法,甚至违反了道德。

“有功名的人当然不可以出售,就好像一个考中秀才的读书人,他的父母还能把他卖了吗?现在四川人大都有同秀才、如同秀才或是权如同秀才的功名。”贺道宁知道冯双礼为什么会不相信。他在执行邓名的规划前也会认为这种法律很荒唐,不过禁止人口买卖在成都府周边的阻力倒不是很大。所有俘虏、移民的所有权,根据传统习惯都属于邓名,既然四川提督坚定地放弃了他的权利,那其他人也没有反对的必要。

而从刘曜、杨有才等青城派手中获得的辅兵,邓名一贯的方法就是赎买,后来和建昌交易时也是一样;两年前开始,如果有袁宗第的战兵或辅兵逃亡到成都,帝国政斧也不再遣返,而是同样给予赔偿——在这个问题上,贺道宁设计的办法是一种掺杂了“抵垒政策”的赎买:只要一个万县人逃到叙州边境内,帝国政斧会向袁宗第赔偿三十石粮食,从万县那边购买下他们对此人的追捕权,然后让这个逃奴分期归还赎身费来获得同秀才的功名;而只要没有逃进叙州境内,哪怕只有一步之遥,被万县的军队当着帝国哨兵的面抓回去严惩,帝国士兵也绝对不会施以援手。从万县到叙州之间的地带都属于灰色区域,袁宗第的部下可以在这些地方不受干扰地追捕逃兵。

赎买缓和了逃亡者给万县和帝国政斧之间的矛盾,帝国政斧和院会通过这个法令承认袁宗第对万县军屯屯丁的所有权,也为万县方面在叙州府的边境上建立哨所提供帮助。但如果一个军奴能够躲藏在船上逃过袁宗第的检查、避开他军队的追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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